项目名称 | 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型 | 现状评价 | 出版日期 | 2020.09.09 | ||
项目简介 | 单位名称 :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简称“被评价单位”)成立于1982年6月10日,其前身为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的知青综合厂,后更名为吉化集团吉林市龙山化工厂,并于2017年12月14日更名为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企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被评价单位现有5套生产装置,聚苯乙烯装置、环戊烷与正己烷联合装置、助剂装置、歧化装置、混炼胶装置,其中包含2套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即可发性聚苯乙烯(本报告简称EPS)装置、环戊烷与正己烷联合装置。环戊烷与正己烷联合装置属于烷烃精制车间;聚苯乙烯装置原属于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已被被评价单位吸收合并,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5月9日注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正)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第41号,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89号修正)的相关要求,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被评价单位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评价范围 :主要包括外部安全条件及总平面布置;生产设施:包括环戊烷与正己烷联合装置、可发性聚苯乙烯装置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歧化装置、助剂装置、混炼胶装置等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不在本报告评价范围之内;储运设施:包括仓储中心储罐区、库房(1#至18#库房);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安全管理(包括强检设施、自控、仪表、“两重点、一重大”、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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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 | |||||
职务 | 姓名 | 评价师 级别 |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 从业信息识别卡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宋 迪 | 二级 | 1800000000200301 | 034857 | |
项目组成员 | 宋 迪 | 二级 | 1800000000200301 | 034857 | |
朱洪梅 | 二级 | S011021000110192000643 | 025274 | ||
刘建全 | 三级 | 1800000000300290 | 033370 | ||
麻香明 | 三级 | S011021000110193000507 | 036008 | ||
姜廷山 | 二级 | S011021000110192000701 | 019724 | ||
报告编制人 | 宋 迪 | 二级 | 1800000000200301 | 034857 | |
报告审核人 | 王 平 | 二级 | 1600000000200345 | 028964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兴明 | 三级 | 1800000000300311 | 033375 | |
技术负责人 | 纪德香 | 一级 | 0800000000104092 | 005396 |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