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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12-07 15:21      点击量: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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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监管危化〔2015〕159号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及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直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5号)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通知》(吉安委办明电〔2015〕4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回头看”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回头看”

  各地、各中省直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基层和企业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并与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密组织,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回头看”重点内容

  各地要组织企业对今年开展的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等进行梳理自查,对前一阶段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要检查督促基层及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对隐患实施账单式管理。要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要对整改合格的隐患进行验收、销号,对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三、强化检查督查

  要建立本地区重大隐患(包括已整改合格的)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清单,并对照清单进行逐一复查,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进行抽查,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100%进行复查,防止出现新的隐患和死灰复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对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组织综合督查发现的所有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隐患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企业,要实施停产整改,直至整改合格。要对停产企业进行详细登记建档,对停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停产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停产期间安全。要对罐区和库房存有危险化学品物料的停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标准落实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省安全监管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各地“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实行对表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回头看”工作中,要制定详细的复查、抽查方案,编制检查督查表,实行对表检查,切实增强检查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复查、抽查档案,以备上级抽查。省安全监管局根据实际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表》(见附件1)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表》(见附件2),供各地在“回头看”工作中参考使用,各地可根据情况增加检查内容。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总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并纳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2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局。

  附件:1.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表

  2.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表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