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舒加油站修改内容一览表
序号 | 专家修改意见 | 修改内容 |
1 | P1,确认油罐拆除施工是否在评价范围内。 | 已确认并修改,详见p1 |
2 | P6,“2.埋地加油管道拟采用双层热塑性塑料管,内层管与外层管之间的缝隙贯通,双层管道坡向操作井,坡度不小于5‰,操作井内******点设置检漏点,采用人工监测和在线监测,加油软管设置拉断阀。”应为“双层管道坡向检漏点坡度不小于5‰”。 | 已修改,详见p6 |
3 | P10,补充完善“2.2.5.2主要设备布局”章节内容。 | 已补充完善,详见p10 |
4 | 核实罩棚柱高、净空高度。 | 已核实修改,详见p13、15、16 |
5 | P14,补充表中柴油通气管管口之间的距离。 | 已补充完善,详见p14 |
6 | P15,核实“新建罐区面积为116m2,罐区位于站房的东南侧,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购置4台双层SF储罐。”应为“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 | 已核实修改,详见p15 |
7 | P26,核实加油区是否存在窒息风险。 | 已核实修改,详见p26 |
8 | P30,表3.6-1秒,柴油闪点≤60℃属于危险化学品。 | 已修改,详见p30 |
9 | 补充生活污水收集、处置措施。 | 已补充,详见p16 |
10 | 危险品辨识表中写明柴油闭杯闪点≤60℃ 。 | 已修改,详见p74 |
11 | P64,14条应为“金属容器” | 已修改,详见p63 |
12 | P74,“乙醇汽油理化特性表”法规信息有的失效。 | 已修改,详见p74 |
13 | 通信系统说明符合性。 | 已修改,详见p18 |
14 | 补充描述仪表选型的防护等级。 | 已补充,详见p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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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改建项目
安全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白亚国
建设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
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栾德刚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栾德刚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13943256060
2018年6月
前 言
安全评价是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法开展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和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和损失,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和措施,使企业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财产损失,提高安全投资效益。该工作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促进企业的安全管理,使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化有很重要的意义。安全评价既为企业服务,又为政府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及《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并为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目 录
1编制说明 1
1.1安全评价目的 1
1.2评价对象及范围 1
1.3评价工作经过 1
1.4前期准备 2
2建设项目概况 3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3
2.2 建设项目概况 4
3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及依据说明 26
3.1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26
3.2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26
3.3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划分 26
3.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分布、监控情况 28
3.5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依据说明 29
3.6主要物料危险性分析结果 29
3.7其他危险类别辨识 30
4 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及理由说明 31
4.1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 31
4.2划分评价单元的理由说明 31
5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及理由说明 33
5.1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33
5.2理由说明 33
6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结果 35
6.1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结果 35
6.2 风险程度的分析结果 36
6.3安全检查表评价法评价结果 38
6.4事故案例的后果、原因 38
7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 43
7.1安全条件分析结果 43
7.2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 44
8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48
8.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48
8.2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57
9安全评价结论 65
10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的情况结果 67
附件1有关图表 68
附件2安全评价方法的确定说明和安全评价方法简介 69
附件3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过程 72
附件4安全评价依据 108
附件5 收集的文件、资料目录 112
1编制说明
1.1安全评价目的
1.本着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目的,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建成后运行期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主要条件。
2.采用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对项目投产后运行过程中固有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明确装置的危险等级,包括危险、危害程度,进一步确定企业对于这种危险、危害的可承受水平。
3.提出消除、预防或减弱装置危险性、降低装置的危险度、提高装置安全运行等级的对策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为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安全设计、生产运行以及日常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为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1.2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安全评价的对象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改建项目,评价范围主要包括该加油站拟改建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主要设备设施、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安全管理等。
1.3评价工作经过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承担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评价人员确定了评价对象及范围,进行了安全评价的前期准备、确定工作程序、按工作计划开展评价工作,与企业充分交换意见等,******形成了本报告,详见下文。
1.4前期准备
在充分调查研究安全评价对象相关情况后,评价组主要进行了下列安全评价准备工作:
1.4.1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见附件);
1.4.2收集了企业的相关建设材料;
1.4.3编制了开展本次安全评价工作的计划书,并确定本次安全评价工作程序,安全评价程序示意图。本次安全评价的程序如图1.4-1所示。
图1.4-1 安全评价程序图
2建设项目概况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成立于1989年1月,位于吉林省舒兰市吉舒街,该站于2014年9月新增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站内现有工作人员为3人,设置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站长兼任),均参加了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资格培训,取得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改建项目主要经营车用乙醇汽油和柴油。
根据《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15]72号)及《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的批准,同意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进行改建。
吉舒加油站拟改建部分前、后对比情况见表2.1-1。
表2.1-1 加油站拟改建部分前、后对比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规格 |
1 | 改建前(现状) | 拟改建后 | |
2 | 加油站等级 | 三级站 | 三级站 |
3 | 乙醇汽油储罐 | 30m3卧式埋地储罐1台 | 30m3卧式埋地储罐(SF)2台,主要储存E92#、E95# 乙醇汽油 |
4 | 柴油储罐 | 30m3卧式埋地储罐2台 | 30m3卧式埋地储罐(SF)2台,主要储存0#,-35#柴油 |
5 | 加油机 | 2台双枪自吸式加油机 | 利旧2台双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 |
6 | 油气回收 系统 | 已经设置 | 卸油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预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管线。 |
7 | 油罐区 | 独立罐区,站房东侧 | 独立罐区,站房东侧 |
8 | 罩棚 | 96m2 | 利用原有 |
9 | 加油岛 | - | 新建 |
10 | 防撞柱 | - | 新购 |
11 | 站房 | 81.84m3 | 利用原有 |
12 | 电气、仪表 | - | 更新 |
2.2 建设项目概况
2.2.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2.1.1建设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
2.2.1.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改建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吉舒加油站站区内部。
资金投入:本项目总投资155万元。
主要拟建内容:加油管道更换为双层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新购4台卧式埋地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罐(SF),30m3乙醇汽油储罐2台,30m3柴油储罐2台;利旧2台双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的规定,对本项目拟改建后进行等级划分,本项目乙醇汽油和柴油的总容积(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为90m3,三级加油站。主要拟改建内容见表2.2-1。
表2.2-1 主要拟改建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改造内容 |
1 | 油罐 | 1、原油罐进行清罐并报废处理,改非承重罐区,更换4台30立方米SF储罐(φ2412*7104),2汽2柴,采用成品操作井; 2、操作井内设置双层管道渗漏检测接口及检测装置。 |
2 | 加油机 | 利旧2台双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汽油枪为油气回收型) 采用成品加油机底座。 3、自封式加油枪。 |
3 | 工艺管道 | 原有工艺管道全部拆除,加油管道更换为双层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DN50),卸油管道、卸油油气回收管道为无缝钢管(DN100),通气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为无缝钢管(DN50)。 设置卸油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卸油管道安装卸油防溢阀。 |
4 | 液位仪 | 1、新上液位仪 |
5 | 电气 | 改造部分防雷静电接地系统 设置紧急切断系统 设置双层管线、双层罐测漏报警系统 |
6 | 其他 | 1、硬化地面约1600平。 |
2.2.2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2.2.2.1主要技术、工艺(方式)
按照******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要求,本项目采用目前国内通用、成熟的设备和工艺流程,利旧2台双枪双油品自吸泵加油机为汽车充装油品,加油管道拟更换为双层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将储油罐拟更换为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罐(SF)。
1.油品储罐拟采用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罐(SF),渗漏检测拟采用在线监测系统,检测立管满足人工检测和在线监测的要求。有效防止油品渗漏,减少油品损耗,有利于安全生产,节省占地;
2.埋地加油管道拟采用双层热塑性塑料管,内层管与外层管之间的缝隙贯通,双层管道坡向检漏点坡度不小于5‰,操作井内******点设置检漏点,采用人工监测和在线监测,加油软管设置拉断阀。
3.采用集中自流密闭卸油自动计量加油机加油工艺。罐区各台油罐人孔处设操作井,油罐的接合管设在油罐顶部的人孔盖上。乙醇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4m,并设带阻火器的通气帽。
4.储罐设置液位仪,具有高液位报警功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进油管设置卸油防溢阀,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高液位报警装置位于工作人员便于觉察的地点;卸油场地附近拟设声光报警器。
5.采用双层SF油罐,设有防漂浮抱带,防止油罐上浮;
6.乙醇汽油罐车向站内油罐卸油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各乙醇汽油罐共用一根卸油油气回收主管,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为DN100。卸油油气回收管道的接口采用非自闭式快速接头,在靠近快速接头的连接管道上设置球阀;
7.本项目乙醇汽油采用分散式油气回收系统。其中包括:乙醇汽油罐车向油罐内卸油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机加油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
8.本项目拟设置紧急切断系统,该系统能在事故状态下迅速切断加油泵的电源。紧急切断系统具有失效保护功能,紧急切断按钮在站房便利店内和加油机上(自带),能由手动启动的远程控制切断系统操纵关闭,紧急切断系统只能手动复位;
2.2.2.2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本项目改造前储罐区设置单层钢制储罐,油罐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工艺管道为单层无缝钢管,采用自吸式加油工艺,并设有油气回收系统。
本项目改造后储罐区改为双层储罐,油罐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并在卸油场地设置声光报警器。出油管道改为双层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采用自吸式加油工艺,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
本项目改造后加强了安全、环保方面技术措施。
油品储罐采用双层SF油罐,渗漏检测采用在线监测系统,双层罐采用液体媒介检漏技术,双层罐中间层充满检漏媒介,当储罐的内、外层罐壁发生渗漏,系统检漏媒介的液面变化发出警报,从而检测油品液面上下的渗漏。有效防止油品渗漏,减少油品损耗,有利于安全生产,同时也有效地避免渗漏油品进入环境,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工艺和技术,属国内通用的技术和工艺,其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达到国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2.2.3 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2.2.3.1 地理位置、用地面积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舒兰市吉舒街,占地面积约为3668m2,项目东侧有通讯线、民房(烟囱);北侧有通讯线、吉舒街(主干路);西侧为木材加工厂仓库(丙类);南侧有通讯线。具体位置见图2.2-1。
图2.2-1 地理位置图
2.2.3.2储存规模
本项目设置30m3乙醇汽油储罐2台、30m3柴油储罐2座,总容积(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为90m3。
2.2.4 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名称、数量及储存
本项目经营品种为95#、92#乙醇汽油,0#、-10#、-20#、-35#柴油,经营品种根据季节及实际需要而定。
主要原料成品油采用汽车槽车运输。主要原材料及产品情况见表2.2.4-1。
表2.2.4-1主要原材料及产品情况表
类别 | 序号 | 名称 | 主要规格 | 总容积m3 | ******储存量t |
物料 | 1 | 乙醇汽油 | 92#、95# | 60 | 42.66 |
2 | 柴油 | 0#、-10#、-20#、-35# | 60 | 48.6 | |
注:1、乙醇汽油密度取值0.79;油罐充装系数为0.9。 2、柴油密度取值0.9;油罐充装系数为0.9。 |
2.2.5工艺流程和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2.2.5.1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主要分为卸油及卸油油气回收、储油、加油及加油油气回收三部分。
1、卸油及卸油油气回收
卸油:本项目采用油罐车经连通软管与油罐卸油孔连通卸油的方式卸油。装满乙醇汽油、柴油的油槽车到达加油站罐区后,在油罐附近停稳熄火,先接好静电接地装置,待油罐车熄火并静止15min后,将连通软管与油罐车的卸油口、储罐的进油口利用密闭快速接头连接好,经计量后准备接卸,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开始自流卸油。油品卸完后,拆卸油管与油罐车连接端头,并将卸油管抬高使管内油料流入油罐内并防止溅出,盖严卸油口处密封帽,拆除静电接地装置,卸油完毕罐车静止5min后,发动油品罐车缓慢离开罐区。
乙醇汽油罐卸油油气回收:乙醇汽油油罐车卸下一定数量的油品,就需吸入大致相等的气体补充到槽车内部,而加油站内的埋地油罐也因注入油品而向外排出相当数量的油气。通过安装一根气相管线,将油槽车与乙醇汽油储罐连通,卸车过程中,油槽车内部的乙醇汽油通过卸车管线进入储罐,储罐的油气经过气相管线输回油罐车内,完成密闭式卸油过程。回收到油罐车内的油气,可由油罐车带回油库后,再经油库安装的油气回收设施回收处理。
卸油及卸油油气回收工艺流程框图如下:
图2.2.5-1卸油及卸油油气回收工艺流程框图
2、储油
装满乙醇汽油、柴油的油槽车到达加油站罐区后,采用油罐车经连通软管与油罐卸油孔连通卸油的方式将不同品种及型号的油品分别卸入相对应的油品储罐。油品在双层SF储罐内储存,通过液位仪在线监测油品的数量。
3、加油及加油油气回收
加油:加油采用自吸式加油工艺,油品从储油罐至加油机,再经计量,通过加油枪加到汽车油箱中。
乙醇汽油加油油气回收:汽车加油过程中,将原来油箱口散溢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专用加油枪收集,利用动力设备(真空泵)经油气回收管线输送至储罐,实现加油与油气等体积置换。
加油及油气回收工艺流程框图如下:
图2.2.5-2加油及油气回收工艺流程框图
2.2.5.2主要设备布局
该加油站由储油罐区、加油岛、罩棚及站房等组成。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加油区位于站区的北侧,站房位于加油区的南侧,油罐区位于加油区东南侧。
针对本项目的工艺特点,设备布局首先按装置工艺流程顺序进行设备布置,设备的布局同时满足工艺对设备位置的要求。
2.2.6总图运输及土建
2.2.6.1总图
1.站址选择
本次改造是在原有站址上进行改造,原有加油站有合法经营手续。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舒兰市吉舒街,项目东侧有通讯线、民房(烟囱);北侧有通讯线、吉舒街(主干路);西侧为木材加工厂仓库(丙类);南侧有通讯线。
本项目站内乙醇汽油设备、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详见表2.2.6-1~表2.2.6-2。
表2.2.6-1乙醇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距离表
方向 | 站外建 (构)筑物 | 乙醇汽油罐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 |||
标准间距 | 设计距离 | 标准间距 | 加油机 设计距离 | 通气管管口 设计间距 | ||
东 | 通讯线 | 5 | 8.2 | 5 | 35 | 7.5 |
民房(烟囱) | 12.5 | 42 | 12.5 | 60.6 | 41.5 | |
南 | 通讯线 | 5 | 14.4 | 5 | 38.5 | 18.4 |
西 | 木材加工厂仓库(丙类) | 10.5 | 40.4 | 10.5 | 26.6 | 48.8 |
北 | 通讯线 | 5 | 34 | 5 | 13.7 | 38 |
吉舒街(主干路) | 5.5 | 26.6 | 5 | 9.95 | 29.8 | |
注:1、标准距离为GB50156-2012(2014年版)中规定的三级加油站的乙醇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小距离; 2、“-”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 |
表2.2.6-2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距离表
方向 | 站外建 (构)筑物 | 柴油罐 |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 |||
标准间距 | 设计距离 | 标准间距 | 加油机 设计距离 | 通气管管口 设计间距 | ||
东 | 通讯线 | 5 | 6.9 | 5 | 30 | 7.5 |
民房(烟囱) | 10 | 37.6 | 10 | 55 | 40.9 | |
南 | 通讯线 | 5 | 19.7 | 5 | 38.5 | 18.9 |
西 | 木材加工厂仓库(丙类) | 9 | 43.2 | 9 | 32.2 | 49 |
北 | 通讯线 | 5 | 29.4 | 5 | 15 | 37.9 |
吉舒街(主干路) | 3 | 21.3 | 3 | 9.95 | 29.7 | |
注:1、标准距离为GB50156-2012(2014年版)中规定的三级加油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小距离; 2、“-”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 |
本项目站内乙醇汽油设备、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相应防火距离要求。
2.站内平面布置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约为3668m2,由储油罐区、加油岛、罩棚及站房等组成。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加油区位于站区的北侧,站房位于加油区的南侧,油罐区位于加油区东南侧。站内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本项目设施平面布置详见:项目平面布置图。
储罐区布置在站区的南侧,面积为116m2的罐区一座,设置30m3双层SF埋地乙醇汽油储罐2台,30m3双层SF埋地柴油储罐2台。
加油区布置在站区北侧,设有1座加油岛,共设2台双枪加油机。加油岛上部建有面积为96m2钢网架结构罩棚,净空高度为6m。
站房布置在加油作业区之外,单层建筑,面积81.84m2。站房内设有便利店、值班室、电锅炉间、备餐间(电磁炉)等。
本项目的配电箱布置在站房便利店的墙上,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大于3m。
该加油站采用电锅炉供暖,在站房内南侧设置单独电锅炉间。
本项目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第5.0.13条的布置要求。详见下表。
表2.2.6-3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表
设施 名称 | 乙醇汽油罐 | 柴油罐 | 乙醇汽油 通气管管口 | 柴油 通气管管口 | 油品卸车点 | 乙醇汽油加油机 | 柴油加油机 | |||||||
设计 距离 | 标准 间距 | 设计 距离 | 标准 间距 | 设计 距离 | 标准 间距 | 设计 距离 | 标准 间距 | 设计 距离 | 标准 间距 | 设计 距离 | 标准 间距 | 设计 距离 | 标准 间距 | |
乙醇汽油罐 | - | 0.5 | 0.61 | 0.5 | 0.4 | — | 0.8 | — | 0.18 | — | 24 | — | 20.4 | — |
柴油罐 | 0.61 | 0.5 | 0.61 | 0.5 | 1 | — | 0.58 | — | 0.18 | — | 23 | — | 18.5 | — |
乙醇汽油通气管 | 0.4 | — | 1 | — | — | — | 0.35 | — | 7.55 | 3 | 31 | — | 30 | — |
柴油通气管 | 0.8 | — | 0.58 | — | 0.35 | — | 0.35 | — | 7.55 | 2 | 30.9 | — | 26.7 | — |
配电间 | 7.64 | 4.5 | 9.8 | 3 | 15.8 | 5 | 15.9 | 3 | 7.9 | 4.5 | 11.3 | 6 | 11 | 3 |
站房 | 6.63 | 4 | 8.62 | 3 | 14.7 | 4 | 14.8 | 3.5 | 6.83 | 5 | 11 | 5 | 11 | 5 |
站区围墙 | 16.5 | 3 | 14 | 2 | 16.1 | 2 | 15.8 | 2 | 22 | 1.5 | 24 | 3 | 29.6 | — |
注:1.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表5.0.13-1的注4规定:当卸油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乙醇汽油通气管管口与站区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2m。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表5.0.8条规定: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本表中配电间指设有配电箱的便利店。 |
3.建(构)筑物
站内建、构筑物主要包括:站房、罩棚、加油岛、围墙等。均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设计,符合二级耐火等级要求。
(1)站房(利旧)
利旧站房一座,站房布置在加油作业区之外,单层建筑,面积81.84m2。站房内设有便利店、值班室、电锅炉间、备餐间(电磁炉)等。本项目内未设置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
(2)罩棚(利旧)
利旧罩棚一座,位于站区的北部,面积为96m2,采用螺栓球网架结构,柱高6m,水平投影边缘距加油机距离为4m,罩棚立柱边缘距离岛端部的距离0.9m。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其耐火极限为0.25h。罩棚的设计满足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的有关规定。
(3)围墙(利旧)
站区东侧、南侧、西侧建有2.2m围墙,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
(4)罐区(新建)
新建罐区面积为116m2,罐区位于站房的东南侧,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购置4台双层SF储罐。为防止地下水位高时储罐上浮,储罐下部设钢筋混凝土基础层,并设置扁钢箍带固定储罐,扁钢箍带与罐基础预埋件焊接。
(5)加油岛(新建)
新建加油岛1座,采用素混凝土,哑铃型,加油岛端部宽度为1.5m,长度为10.4m,高出地面0.2m。
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如表2.2.6-4所示。
表2.2.6-4主要建构筑物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建筑名称 | 总高度(层数) | 规格 | 结构形式 | 耐火等级 | 火灾危险性类别 | 备注 |
1 | 站房 | 一层 | 81.84m2 | 砖混 | 二级 | — | 利旧 |
2 | 罩棚 | 6m | 96m2 | 钢网架 | 耐火极限0.25h | — | 利旧 |
3 | 罐区 | — | 116m2 | 钢筋混凝土 | — | 甲 | 新建 |
4 | 围墙 | 2.2m | — | 砖混 | 二级 | 利旧 | |
5 | 加油岛 | 0.2m | 端部宽度1.5m | 素混凝土 | — | — | 新建 |
2.2.7配套和辅助工程
1.给排水系统
给水:本项目运营不需用水,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供给。
排水:站内生活污水排放至自建化粪池,夏季雨水按地面坡度自然散排。当站内检修、洗罐时,产生的含油污水用槽车收集并运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站内地势高于站外地势,利旧的排水系统能够满足排水要求。
本次改建项目不涉及排水系统,站内排水设施(利用原有)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的要求。
2.电气系统
(1)电源及用电负荷:本项目的供电负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的供电电源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接电源。配电系统接地型式采用TN-S系统,本项目的供电系统设独立的计量装置。
(2)电气设备选型及敷设方式:站内加油机、储罐区均重新配线,通讯线路重新设计,现有配电柜部分回路改造,配电方式拟采用放射式。室外电缆全程穿镀锌钢管敷设,室内电缆穿镀锌钢管暗敷。
(3)该站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加油机防爆等级为dIIAT3,防护等级均不低于IP5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仪表设备选用防爆等级为ExdⅡBT4,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符合现行******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的有关规定。进入防爆区域内的电缆采用防爆接线盒(ExdⅡBT4)接线,用防爆胶泥密封。
(4)电信系统(通讯、视频监控设备)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外,选用非防爆型,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
(5)照明: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及新设置的罩棚下照明灯具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照明灯具,均为非防爆型。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采用节能环保型,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
(6)事故照明:加油站罩棚、营业室、控制室等处设置事故照明均重现设置,应急时间不小于30min。
电气系统设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经营条件。电气系统设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经营条件。
3.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
本项目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电阻值需满足规范要求。站内站房、罩棚利旧,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改建部分拟设置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情况如下:
对储油罐区及其配套的配电系统进行防雷、防静电接地设计,且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站房和罩棚的防雷接地为利用站内原有设施,能够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供配电系统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4)站内油品卸车点设置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增设具有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功能的静电释放柱。
(5)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用金属线跨接。
(6)油罐车卸车场地设置卸车时专用的防静电接地报警仪,卸油时必须保证防静电接地报警仪接通良好才可卸油。油罐车卸车场地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用于消除人体静电。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设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经营条件。
4.采暖、通风
本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锅炉供热。
本项目站房采用自然通风形式。
采暖、通风设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经营条件。
5.通讯系统
该加油站内安装外线电话,供工作联络和事故状态时报警使用。爆炸危险区域内通讯设施选用防爆等级为ExdⅡBT4,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符合******现行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的有关规定。非爆炸危险区域的通讯设施等级不低于IP44。
该站内通讯设施的设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相关要求。
6.消防系统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规定配备了灭火器材,见表2.2.7-1。
表2.2.7-1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表
序号 | 配备场所 | 灭火器材 | 单位 | 数量 |
1 | 储罐区 | 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 台 | 2 |
2 | 加油岛 | 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台 | 2 |
3 | 站房 | 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台 | 2 |
4 | 站房 | 3kgCO2灭火器 | 台 | 1 |
5 | 储罐区、加油区 | 灭火毯 | 块 | 4 |
灭火沙 | m3 | 2 | ||
灭火锹 | 把 | 4 |
消防系统设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经营条件。
7.自控系统
加油站设置生产监测及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办公系统、中控系统、油罐液位监测系统、测漏检测系统、紧急切断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本站具有广域网接入能力,并设置广域网接入设备,具有与当地通信网络连接的通信设备。
(1)管理系统
本项目设有管理系统包括,办公系统和中控系统。
(2)油罐液位监测系统
本项目设置液位仪,每个油罐内装设一根探棒(精度不低于±0.5mm),在站房内安装液位仪控制器,监测每个油罐的实时库存数据变化(总体积、液位、水位、温偿体积、油品温度),可设定每个油罐的高低液位报警参数并进行报警,并与站级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同时具有油罐容积表自动校正功能。
油罐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通过卸油防溢阀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本项目拟在卸油口附近设置声光报警,便于工作人员容易觉察的地点。
(3)视频监控系统
本项目设置数台摄像头,摄像头安装位置在加油区、储罐区及站房。摄像机具备低照度监视功能。硬盘录像机录像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4)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在事故状态下能迅速切断加油泵的电源,切断按钮安装在加油机上(自带)及便利店内。
(5)泄漏监测系统
本项目拟设置双层管线、双层罐测漏报警系统。罐区采用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渗漏检测采用在线和人工监测,检测立管位于油罐顶部的纵向中心线上,检测立管的底部管口与油罐内、外壁间隙相连通。
双层管道******点设检漏点,管道坡向检漏点坡度为0.5%。操作井内******点设置检漏点,采用在线监测;
(6)仪表选型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仪表设备防爆等级为ExdⅡBT4,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非爆炸危险区域的仪表选型等级不低于IP44。
仪表接地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及保护接地等采用共享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小于4Ω。
该站内仪表(工控机、视频监控主机)备用电源采用UPS电源供电,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
8.防腐
本项目更换双层SF油罐,不需要做防腐处理。站内钢制管道防腐设计,符合现行******标准《钢制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21447-2008)中相关规定。非埋地无缝钢管(指:通气管地面以上部分、卸油口箱内及操作井管线)采取加强级防腐处理,符合现行******标准《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SH3022-2011)的要求。钢管基底管道处理和管道接口处采用喷(抛)射除锈,除锈等级满足《涂装前钢材表面采用环氧树处理规范》(SY/T 0407-2012)中规定的St3级标准。采用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丙烯酸聚氨脂面漆做加强级防腐绝缘层保护,涂层总厚度≥0.19mm。钢制管道外表面的防腐蚀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应符合******现行标准《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2011)的有关规定。采用加强级环氧煤沥青防腐覆盖层,底漆-面漆-玻璃布-面漆-玻璃布-面漆-面漆。
9.环保情况
本项目在经营储存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油棉纱、清罐油及油罐油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含油棉纱、清罐油及油罐油泥等废物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本项目设置双层储罐和双层管道可防止储存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乙醇汽油柴油)发生泄漏从而污染周边环境。同时本项目设置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可减少油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同时,在加油卸油过程中易发生漏油事故,污染和地下水。若发生泄漏,首先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不产生火花的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5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300m。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淘。清罐废水由专业清洗公司集中收集后统一回收,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
2.2.8 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
2.2.8.1 主要设备、设施
本项目的油罐、附件管线、加油机及其他设备、设施等均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油罐选用双层SF储罐拟按规范要求设检测立管及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其埋地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热塑性塑料管,设计符合规范要求,防渗漏检测采用压力检测法,配有在线监测系统。每个柴油油罐的通气管单独设置,卸油管采用标准快速接头,电力电缆采用铠装电缆外套钢管防护敷设。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情况见下表。
表2.2.8-1站内主要工艺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模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乙醇汽油罐 | V=30m³,Φ2412×7104 罐体公称厚度6mm 封头公称厚度8mm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FRP),不小于4mm | 2 | 卧罐埋地,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罐(SF);新购 |
2 | 柴油罐 | V=30m³,Φ2412×7104 罐体公称厚度6mm 封头公称厚度8mm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FRP),不小于4mm | 2 | 卧罐埋地,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罐(SF);新购 |
3 | 人体静电释放检测报警仪 | 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 1 | 台;新购 |
4 | 液位仪 | 防暴等级ExdIIBT4 | 1 | 液位监测;新购 |
5 | 卸油防溢阀 | DN100 | 4 | 新购 |
6 | 机械呼吸阀(带阻火功能) | 1 | 新购 | |
7 | 干燥器 | DN50 | 1 | 新购 |
8 | 双枪双油品自吸式加油机 | 5~50L/min | 2 | 利旧 |
9 | 阻火透气帽 | 3 | 新购 | |
10 | 卸油防溢油报警装置 | 防爆警铃 | 1 | 新购 |
2.2.8.2企业运输条件
油品采用汽车槽车公路运输。委托的运输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配送中心,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吉市220211400004;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类);证件有效期:2015年09月29日~2019年09月29日。
2.2.9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危险货物编号和危险性类别及数据来源
本项目埋地油罐区储存乙醇汽油、柴油两种油品,评价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物料的理化指标等进行了确认和分析,结果见表2.2.9-1。
表2.2.9-1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指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物、化性质 | 危险类别 | 危险特征 | 数据 来源 |
1 | 乙醇汽油 | 闪点(℃):-46 引燃温度(℃):415-530 爆炸上限【%(V/V)】:7.6 爆炸下限【%(V/V)】: 1.4 ******爆炸压力(Mpa): 0.813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熔点(℃):﹤-60 相对密度(水=1):0.70-0.80 沸点(℃):40-200 相对密度(空气=1):3~4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氧化碳、醇、脂肪。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汽油机燃料。 | 易燃液体,类别2*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B 致癌性,类别2 吸入危害,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 | 本品极度易燃。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病。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神经病。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肠胃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病。严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皮肤损害。 |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2 | 柴油 | 闪点(℃):≥45 引燃温度(℃):257 外观与性状:稍有粘性的淡黄色液体。 相对密度(水=1):0.82-0.83 凝点(℃):0、-10、-20、-35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柴油机的燃料。 | 易燃液体,类别3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皮肤接触可谓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皮肤接触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
2.2.10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技术要求见表2.2.9-1。
表2.2.10-1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包装技术要求 | 储存技术要求 | 运输技术要求 |
1 | 乙醇汽油 |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Ⅱ类 | 加油站的油罐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油罐。 储存注意事项: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适合的收容材料。 |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2 | 柴油 |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Ⅲ类包装 | 加油站的油罐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油罐。 储存注意事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适合的收容材料。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卤素、实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
以上包装、储存、运输的信息来源于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
3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及依据说明
3.1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本项目涉及的乙醇汽油和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中毒等。
本项目中的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情况见表3.1-1。
表3.1-1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表
序号 | 区 域 | 危险、有害因素 |
1 | 储罐区 | 火灾、爆炸、中毒 |
2 | 加油区 | 火灾、爆炸、中毒 |
3.2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情况见表3.2-1。
表3.2-1造成人员伤害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表
序号 | 区 域 | 危险、有害因素 |
1 | 配电箱、锅炉间、站房其他电气设施 | 触电 |
2 | 机械转动部位等 | 机械伤害 |
3 | 加油区 | 车辆伤害 |
3.3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划分
1.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现行******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2.汽油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或沟应划为1区。
3.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1),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1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1)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的空间应划分为0区。
(2)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应划分为1区。
(3)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
4.汽油油罐车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2),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2汽油油罐车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1)油罐车内部的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应划分为0区。
(2)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应划分为1区。
(3)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
5.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3),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3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1)加油机壳体内部空间应划分为1区。
(2)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3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1.5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应划分为2区。
3.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分布、监控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本项目内存在的危险物质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项目站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为乙醇汽油、柴油,其危险化学品的储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5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依据说明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GB18218-2009)
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T230-2010)
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7.《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8.《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
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0.《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
11.《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
12.《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
1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3年完整版)
14.《******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15.《******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16.《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3.6主要物料危险性分析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见表3.6-1
表3.6-1危险化学品识别表
序号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危险类别 | 火灾危险类别 | CAS号 | 闪点(℃) | 备注 |
1 | 乙醇汽油 | 易燃液体 | 甲B | 86290-81-5 | -46 | |
2 | 柴油 | 易燃液体 | 乙B | ≤60 |
3.7其他危险类别辨识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本项目经营过程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依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版),本项目经营过程中不涉及高毒物品。
4.依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经营过程中乙醇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5.依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相关规定,该加油站内不涉及******安全监管总局现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 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及理由说明
4.1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结果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评价组将本项目划分为站址选择、站内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和配套和辅助工程四个评价单元,具体见表4.1-1。
表4.1-1评价单元划分一览表
序号 | 评价单元 | 子单元 |
1 | 站址选择单元 | |
2 | 站内平面布置单元 | |
3 | 加油工艺及设施单元 | 储罐区单元 |
加油区单元 | ||
4 | 配套和辅助工程单元 | |
5 | 安全管理单元 | |
6 | 油罐拆除施工单元 |
4.2划分评价单元的理由说明
单元是装置的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具有布置上的相对独立性或工艺上的不同性。一般情况下,一个单元即一种工艺。本次评价即是依据这一原则,结合本装置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及装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来划分评价单元的。评价单元的划分一般以系统的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等结合起来进行,大致遵循以下原则:
1.具有相似工艺过程的装置(设备)应划分为一个单元。
2.场所(地理位置)相邻的装置(设备)划分为一个单元。
3.独立的工艺过程可划分为一个单元。
4.具有共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设备)应划分为一个单元。
工艺过程中不同的部位(设备)具有不同的危险性,即使在同一工艺区域内,不同的部位危险性也有所不同,因此,将危险性不同的部位划分为不同的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价,可使找出的危险因素更具体、安全措施更有针对性。
根据上述单元划分原则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改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将本工程划分为以下几个评价单元进行评价。
1.站址选择单元
2.站内平面布置单元
3.加油工艺及设施单元(分储罐区子单元和加油区子单元)
4.配套和辅助工程单元
5.安全管理单元
6.油罐拆除施工单元
5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及理由说明
5.1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考虑到被评价系统的特点和该企业所需评价的具体目标,根据本项目工艺单元的特点,本安全评价主要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A)、预先危险分析法、危险度分析法和伤害(或破坏)范围评价法进行评价。评价法见表5-1。
表5-1评价方法选择
评价方法 评价单元 | 安全检查表 | 预先危险 性分析 | 危险度分析法 | 伤害(或破坏)范围评价法 | |
站址选择单元 | ü | ||||
站内平面布置单元 | ü | ||||
加油工艺及设施单元 | 储罐区单元 | ü | ü | ü | |
加油区单元 | ü | ü | |||
配套和辅助工程单元 | ü | ||||
安全管理单元 | ü | ||||
油罐拆除施工单元 | ü |
5.2理由说明
本项目采用伤害(或破坏)范围评价法的原因,是应用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只要计算模型以及计算所需要的初值和边值选择合理,就可以获得可信的评价结果。),得出人员的伤害范围或对物体的破坏范围,因此评价结果直观、可靠,是对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进行客观的定量评价方法。
本项目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方法的主要原因为:首先安全检查表法适用于各类系统的设计、验收、运行、管理、事故调查,其次按事先编制的有关标准要求逐项检查本项目与******标准所存在的差距,确定本项目在安全方面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本项目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对主要设备、设施单元进行评价,采取该种评价方法的主要原因为: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是一种应用范围较广的定性评价方法,对系统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类别、分布)、出现条件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宏观、概略的分析,其目的是早期发现系统的潜在危险因素,确定系统的危险性等级,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项目采用危险度评价法,通过对工艺属性进行分析比较计算,进而确定哪一个区域的相对危险性更大,对重点关键的区域单元(危险性大的单元)进行安全评价。危险度评价法是借鉴日本劳动省“六阶段”的定量评价表,结合我国******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等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了“危险度评价取值表”,规定了危险度由物质、容量、温度、压力和操作等5个项目共同确定,其危险度分别按A=10分,B=5分,C=2分,D=0分赋值计分,由累计分值确定单元危险度。据此,本法较适合评价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
6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的结果
6.1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结果
6.1.1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化学品的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场所及其状况(温度、压力)的定量分析结果
表6-1危险化学品数量及其它概况
序号 | 名称 | 数量(m3) | 状态 | 所在场所 | 危险特性 |
1 | 乙醇汽油 | 60 | 液体 | 油罐区、加油区 | 易燃易爆、毒性 |
2 | 柴油 | 60 | 液体 | 油罐区、加油区 | 易燃易爆、毒性 |
6.1.2建设项目总的和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定性分析结果
通过对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储罐区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和爆炸,危险等级为Ⅲ~Ⅵ级,属危险的~破坏性的;其次还存在中毒危险,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的。加油区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Ⅲ~Ⅵ级,属危险的~破坏性的,其次为中毒、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属临界的。本项目配电系统单元主要存在火灾和触电危险,两者危险等级为Ⅱ~Ⅲ级。
通过危险度评价法对储油罐区、加油区进行危险分析,储油罐区的危险程度为Ⅱ级,属中度危险。加油区的危险程度为Ⅲ级,属低度危险。整个加油站的危险程度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6.1.3各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定量分析结果
1.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计算结果
2个30m3乙醇汽油储罐储存乙醇汽油******质量为42660kg,TNT当量WTNT=16260(kgTNT)
2个30m3柴油储罐储存柴油******质量为48600kg,TNT当量WTNT=18344(kgTNT)
2.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计算结果
2个30m3乙醇汽油储罐储存乙醇汽油******质量为42660kg,总燃烧热为:Q=1.84×109kJ
2个30m3柴油储罐储存柴油******质量为48600kg,总燃烧热为:Q=2.08×109kJ
3.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计算结果
乙醇汽油总质量:2×30×0.79×0.9=42.66t。
柴油总质量:2×30×0.9×0.9=48.6t。
4.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计算结果
本项目没有腐蚀性化学品。
6.2 风险程度的分析结果
6.2.1建设项目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分析结果
作业过程中发生油品泄漏事故大部分是安全管理的原因,一般是由于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或操作失误而导致发生的;另一个原因在于设备的缺陷。发生油品泄漏事故的地点一般在油罐区及管线。
本项目油品储罐采用双层SF储罐,输油管道罐区内采用双层热塑性塑料管,罐区外采用地沟敷设。渗漏检测采用在线监测,因此油罐出现泄漏可及时发现,避免造成损失和危害。
6.2.2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火灾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和引火源。发生爆炸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爆炸性气体或液体蒸气和空气混合后达到爆炸极限范围;二是场所内有足以激发混合物爆炸的能量;三是要有足够的助燃物。
助燃物即空气,在本项目区域内,在达到一定的条件下,液体的蒸汽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如果遇点火源(如点火吸烟、焊接或维修时违章动火、外来人员带入火种等)、火花(如雷击火花、静电放电、电气火花、用钢制工具检修撞击火花、车辆启动时排烟带出火花、穿带钉子皮鞋、未穿防静电服、人体静电放电和打手机等)或高热(如夏季高温等)将会引起火灾、爆炸的事故。
假设卸油口发生泄漏事故,油品在空气中蒸发,蒸汽浓度积聚到达爆炸极限范围内时,当在******风速24m/s,加油机(以加油机为到达目标,因其距离较近、人员流动大、工艺操作频繁,存在点火源的几率较大)处于卸油口下风向(假如风向为东南风)的条件下,加油机距离卸油口的***近距离为18.5m,则加油机附近存在点火源时,0.77s将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6.2.3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本报告采用伤害(或破坏)范围评价法对乙醇汽油槽车卸油过程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进行分析,瞬时泄漏和连续泄漏两种情况下产生的热辐射可能造成的设备损害、人员伤害情况见下表。
表6.2.3-1瞬时泄漏(30s)的热辐射所造成的损失表
入射通量/(kW·m-2) | 距池距离X(m) | 对设备的损害 | 对人的伤害 |
37.5 | 0.1 | 操作设备全部损坏 | 1%死亡/10s 100%死亡/1min |
25 | 0.1 | 在无火焰、长时间辐射下,木材燃烧的***小能量 | 重大烧伤/10s 100%死亡/1min |
12.5 | 0.2 | 有火焰时,木材燃烧,塑料熔化的******能量 | 1度烧伤/10s 1%死亡/1min |
4.0 | 0.3 | 20s以上感觉疼痛,未必起泡 | |
1.6 | 0.5 | 长期辐射无不舒服感 |
表6.2.3-2连续泄漏的热辐射所造成的损失表
入射通量/(kW·m-2) | 距池距离X(m) | 对设备的损害 | 对人的伤害 |
37.5 | 268.7 | 操作设备全部损坏 | 1%死亡/10s 100%死亡/1min |
25 | 329.1 | 在无火焰、长时间辐射下,木材燃烧的***小能量 | 重大烧伤/10s 100%死亡/1min |
12.5 | 465.4 | 有火焰时,木材燃烧,塑料熔化的******能量 | 1度烧伤/10s 1%死亡/1min |
4.0 | 822.7 | 20s以上感觉疼痛,未必起泡 | |
1.6 | 1300.7 | 长期辐射无不舒服感 |
6.3安全检查表评价法评价结果
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认为,本项目站址选择符合城镇规划以及防火要求,站区平面布置合理,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之间距离的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6.4事故案例的后果、原因
1.案例一
2001年3月18日下午13点15左右,湖北宜昌XX加油站在进行加油机输油管线与油罐出油管线法兰对接时,外请施工队改造油罐上部出油管线。施工队在未向加油站工作人员请示的情况下,擅自在油罐区动火。焊枪一经点燃,油罐立即爆炸,气浪将施工队一民工抛出20余米后摔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这起事故是因违章造成的,反映出在加油站改造、施工过程中,管理松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应加强对加油站施工现场的监护和管理,严格按照“三不动火”的制度进行施工管理。
2.案例二
1998年7月1日晚9时,上海某医院的一辆卡车在市某加油站加油时机械发生故障,司机赵XX打手电筒修车,边上围了一些司机观看,突然发生爆炸,然后燃烧。汽车燃烧后,加油站职工用石棉被、灭火器进行扑救,立即将火扑灭。事后人们得知在汽车着火的地下,有九只油罐,储存各种油品60000kg,齐称万幸。
事故原因分析
加油站在加油过程中油蒸气很浓。赵XX用旋凿敲打机械撞击产生火花,遇油蒸气发生爆炸。
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加油站是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中明文规定,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打铁器等产生火花的作业。但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造成类似事故的发生。
3.案例三
2000年9月山西榆次某加油站,一辆黄色出租车在该站加完油后,驾驶员发动车时,只听“轰”的一声,驾驶室内即刻着火。接着引燃地面残油,火势猛烈,驾驶员已无法将车开出加油站。后经该站员工奋力扑救,才避免了一场更严重的后果。
事故原因分析:
车上开关钥匙丢失,不能启动,司机用电线接通电源,启动时点燃油蒸气。该车油箱漏油,漏到地面,油蒸气到处扩散。由于油蒸气从汽车底板的缝隙进入车内,遇电火引起燃油蒸气。
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司机用电线接通启动车辆时,产生火花是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而车辆油箱漏油,加油员未及时发现也是导致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作为加油员在加油过程中,一定要观察车辆油箱、加油机等是否正常。
4.案例四
(1)事故概况
资料显示,我国已发生三起因司机在加油站内使用手机而发生的事故。
事故一:汽车加油时手机放置在汽车油箱上,手机振铃引起火灾,烧毁汽车和加油机;
事故二:车辆加油时因司机接电话而引起油蒸汽燃烧,司机被严重毁容;
事故三:汽车加油时衣袋内的手机振铃引起油蒸汽燃烧,受害者的大腿及臀部被严重烧伤。
据外电报道,美国伯明翰大学附近的一座加油站,正从油罐车卸油品时,警方的巡逻车临时停在加油站旁边向基地联络,当警察使用随身携带手机的同时,突然加油站莫名其妙地燃起大火,经专家分析认为,这是在可燃气体的场所使用射频火花引起油气火灾的典型案例。
(2)事故分析
手机发射或接收的是空中无线电波(射频电磁波),它能使接收无线电的天线感生射频电流,这种射频电流在金属导体中环流时,容易在接触不良处如锈蚀产生的间隙产生放电火花——射频火花,从而提供了火源。
金属制成的油罐、管线,实际上能起到无线电接收天线的作用,因此,也能感应出感生射频电流,其电流的电压小到几毫伏,大到上万伏。如果油罐、管线等静电接地不良,将会引起放电。
另外,目前加油站普遍采用电脑控制加油,高强度的手机信号会相起部分设备的感应,从而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导致计量不准。
手机引爆可燃气体的4个条件:
1)所在的场所必须有强电波;
2)必须有与接收天线类似的金属构架
3)必须有金属构架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电火花;
4)在发生电火花时,必须有可燃气体的爆炸浓度(油气与空气混合当其体积占空气的5%-14%时,既为爆炸浓度)环境或场所。
(3)对策措施
1)制定手机操作距离表;
2)规定在气体处理厂、加油站、加气站等不同可燃气体环境的一定半径区内,不能有射频源,严禁在区内使用手机;
3)在加油站明显位置悬挂“严禁使用手机的标志”;
4)加在宣传力度,提高用户的知情度。
5.案例五
1998年8月11日,某石油公司一台油罐汽车给农机站加油站送90号汽油,卸油约3.5t时,加油站油罐突然起火,司机立即关闭阀门,拔出胶管,将车开走。经消防部门现场勘察,加油站5座油罐均未设置静电接地,再加上喷溅式卸油,产生静电积聚和火花放电,引燃油气而发生着火。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原因是设备、设施静电接地不完善、卸油工艺不符合技术要求;加油站从业人员不熟悉油品特性和操作规程;加油站设备、设施未进行经常性检维修;安全管理存在缺陷。
7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结果
7.1安全条件分析结果
7.1.1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舒兰市吉舒街,项目东侧有通讯线、民房(烟囱);北侧有通讯线、吉舒街(主干路);西侧为木材加工厂仓库(丙类);南侧有通讯线。由于经营过程涉及的物料具有易燃易爆性,且在站内以储罐形式储存。一旦发生物料大量泄露,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时,可能对周边人员、设施产生一定影响。
本项目与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居民生活距离满足现行******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要求。正常运行情况下,本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7.1.2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活动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本项目北侧为公路,交通路况复杂,车流量大。若在非正常状态下,例如发生交通事故、车内人员向窗外抛掷烟头或其他明火等,都可能对本项目带来危害。周边居民若携带明火进入站区或在爆炸危险区域内接打电话等,均可能对本项目带来危害。
由于周边设施与建设项目的距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所以正常运行情况下,本项目周边环境边对建设项目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7.1.3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影响
站址总体地势比较平坦,竖向布置采取平坡式,有利于场地排水。根据道路路面标高确定本项目界区内的竖向标高。
根据地震裂度区划,舒兰市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站址区域内无断裂带通过,属地质条件稳定区域,适宜建设,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完全可以满足要求。
2.气象条件影响
本项目如果接地设施故障,建(构)筑物、输电线路或变配电设施(备)等遭到雷电袭击时,会产生极高的电压或极大的电流,在其波及的范围内,可能造成设备或设施的损坏,导致火灾或爆炸,并直接或间接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项目充分考虑了建(构)筑物、储罐区的防雷措施,因此,正常情况下,雷电天气不会对本项目造成较大的影响。
综上,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后,自然条件对项目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7.2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
7.2.1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设施是国内外比较成熟的工艺技术,无淘汰设备,不属淘汰落后工艺,因此,从工艺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本项目拟采用双层热塑性塑料管,防止油品泄漏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本项目站内设置监测及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罐液位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双层罐泄漏在线监测系统和卸油防溢阀。本项目设置监测及信息管理系统,对本项目工艺进行实施监控检测;本项目建(构)筑物和储罐、加油机等设备、设施均进行可靠接地;
在工艺设备、设施方面,采用国内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设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检测、检验,投入使用后严格管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具有保障。
7.2.2拟选择的主要装置、设备或者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储存过程的匹配情况
本项目涉及乙醇汽油、柴油的经营与储存,乙醇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本项目针对乙醇汽油和柴油的物理化学特性设置以下主要装置、设备:
1.本项目采用双层罐及双层管道输送、储存乙醇汽油、柴油。
2.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ExdIIBT4,
3.储罐、电气设备均进行防雷、防静电接地。
4.主要工艺装置、设备设施与乙醇汽油、柴油储存过程相匹配。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主要设备、设施的选择上,综合考虑了项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储存方式、储存地点以及储存方面的安全,从总体上来说所选择的主要设备、设施与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是匹配的。
7.2.3配套和辅助工程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情况
本项目的配套和辅助工程主要为配电、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防雷防静电,自控等内容,能够满足本项目安全经营的需要。
1.供配电
本项目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加油站的供电电源采用电压为380/220V的外接电源,配电系统接地型式采用TN-S系统。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用防护等级为ExdⅡBT4类防爆电器。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照明灯具。在罩棚、便利店等处设置应急照明或疏散照明。
2.防雷、防静电
站内建筑物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弱电接地等采用共享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储罐接地,其接地点为两处。加油岛防雷保护利用罩棚金属屋面及钢屋架做防直击雷保护,利用加油岛各个钢柱作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相连接,加油岛金属屋面及钢屋架与作引下线的各钢柱作可靠的电气连接,防雷保护及防静电共用同一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油品罐车卸车场地内用于防静电跨接的固定接地装置,设置在爆炸危险1区之外。
3.给排水
本项目运营不需用水,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供给。夏季雨水按地面坡度自然散排。
4.采暖、通风
本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锅炉供热。
本项目站房采用自然通风形式。
5.消防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规定各火灾危险场所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包括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毯、灭火沙、灭火锹。
6.自控
本项目设置生产监测及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办公系统、中控系统、油罐液位监测系统、测漏检测系统、紧急切断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本站具有广域网接入能力,并设置广域网接入设备,具有与当地通信网络连接的通信设备。
本项目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切断按钮安装在加油机上(自带)及便利店内。
8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8.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8.1.1建设项目的选址
本项目乙醇汽油设备、柴油设备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的第4.0.4条、4.0.5条等有关要求。
8.1.2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
1.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1.1条,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2.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1.7条,双层油罐内壁与外壁之间应有满足渗漏检测要求的贯通间隙。
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1.8条,双层SF储罐应设渗漏检测立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立管应采用钢管,直径宜为80mm,壁厚不宜小于4mm。
(2)检测立管应位于油罐顶部的纵向中心线上。
(3)检测立管的底部管口应与油罐内、外壁间隙相连通,顶部管口应装防尘盖。
(4)检测立管应满足人工检测和在线监测的要求,并应保证油罐内、外壁任何部位出现渗漏均能被发现。
4.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1.9条,油罐应采用钢制人孔盖。
5.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1.10条,油罐设在非行车道下面时,罐顶的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外层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材料的油罐,其回填料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6.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1.12条,埋地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7.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1.13条,油罐应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应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应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高液位报警装置应位于工作人员便于察觉的地点。
8.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1.14条,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其站内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
9.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2.3条,加油软管上宜设安全拉断阀。
10.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1条,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11.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2条,每个油罐应各自设置卸油管道和卸油接口。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12.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3条,卸油接口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1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4条,加油站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油罐车向站内油罐卸油应采用平衡式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各汽油罐可共用一根卸油油气回收主管,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宜小于80mm。
(3)卸油油气回收管道的接口宜采用自闭式快速接头。采用非自闭式快速接头时,应在靠近快速接头的连接管道上装设阀门。
14.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5条,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和罐内底阀。
15.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6条,加油站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
(2)汽油加油机与油罐之间应设油气回收管道,多台汽油加油机可共用1根油气回收主管,油气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3)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采取防止油气反向流至加油枪的措施。
(4)加油机应具备回收油气功能,其气液比宜设定为1.0~1.2。
(5)在加油机底部与油气回收立管的连接处,应安装一个用于检测液阻和系统密闭性的丝接三通,其旁通短管上应设公称直径为25mm的球阀及丝堵。
16.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7条,油罐的接合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合管应为金属材质。
(2)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进油接合管、出油接合管,应设在人孔盖上。
(3)进油管应伸至罐内距罐底50mm~100mm 处。进油立管的底端应为45°斜管口或T形管口。进油管管壁上不得有与油罐气相空间相通的开口。
(4)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孔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200mm处,并应有检尺时使接合管内液位与罐内液位相一致的技术措施。
(5)油罐人孔井内的管道及设备,应保证油罐人孔盖的可拆装性。
(6)人孔盖上的接合管与引出井外管道的连接,宜采用金属软管过渡连接。
17.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8、6.3.9条,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18.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10条,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正压宜为2kPa~3kPa,工作负压宜为1.5kPa~2kPa。
19.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11条,加油站工艺管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罐通气管道和露出地面的管道,应采用符合现行******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的无缝钢管。
(2)其他管道应采用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或适于输送油品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所采用的热塑性塑料管道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3)无缝钢管的公称壁厚不应小于4mm,埋地钢管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4)热塑性塑料管道的主体结构层应为无孔隙聚乙烯材料,壁厚不应小于4mm。埋地部分的热塑性塑料管道应采用配套的专用连接管件电熔连接。
(5)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导静电衬层的体电阻率应小于108Ω·m,表面电阻率应小于1010Ω。
(6)不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主体结构层的介电击穿强度应大于100kV。
20.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12条,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其体电阻率应小于108Ω·m,表面电阻率应小于1010Ω,或采用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软管。
21.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13条,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
22.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14条,卸油管道、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应坡向埋地油罐。卸油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2‰,卸油油气回收管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和油罐通气管横管的坡度,不应小于1%。
2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16条,埋地工艺管道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4m。敷设在混凝土场地或道路下面的管道,管顶低于混凝土层下表面不得小于0.2m。管道周围应回填不小于100mm厚的中性沙子或细土。
24.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17条,工艺管道不应穿过或跨越站房等与其无直接关系的建(构)筑物;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5.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3.19条,埋地钢制管道外表面的防腐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钢制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21447的有关规定。
26.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5.1条,加油站应按******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或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法令的要求,采取防止油品渗漏的措施。
27.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6.5.2条,为采取防止油品渗漏,本加油站采用双层油罐防止油品泄漏。
28.依据《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208-2017)的相关规定,站内仪表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6级。
8.1.3拟为危险化学品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
1.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0.3.2条,加油站的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由明沟排到站外时,应在围墙内设置水封装置。
(2)加油站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在建筑物墙外或围墙内应分别设水封井(独立的生活污水除外)。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0.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高度不应小于0.25m。
(3)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应直接进入排水管道。
(4)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现行有关污水排放标准的规定
(5)加油站不应采用暗沟排水。
2.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1.1条,加油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1.2条,加油站的供电系统应设独立的计量装置。
4.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1.3条,加油站的罩棚、营业室均应设事故照明。
5.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1.5条,加油站的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
6.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1.6条,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加油作业区内的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管道以及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7.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1.7条,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8.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1.8条,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照明灯具。
9.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1条,钢制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小于两处。
10.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2条,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接地电阻值要求***小的接地电阻值确定。
11.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4条,埋地钢制油罐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应与非埋地部分的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12.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7条,加油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1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8条,加油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14.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9条,当外供电源为380/220V时,可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15.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10条,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6.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11条,加油站的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17.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12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工艺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18.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13条,油罐车卸油软管、油气回收软管与两端接头,应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
19.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15条,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20.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2.16条,油品罐车卸车场地内用于防静电跨接的固定接地装置,不应设置在爆炸危险1区。
21.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1.5.2条,加油泵的电源应能由手动启动的远程控制切断系统操纵关闭。
22.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2.2.16条,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应采取防渗漏和防火花发生的措施。
8.1.4建设项目中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
1.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5.0.13条,本项目站内设备、设施、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法律、规章、标准规定。
2.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2.2.2条,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罩棚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
(2)进站口无限高措施时,罩棚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
(3)罩棚遮盖加油机的平面投影距离不宜小于2m。
(4)罩棚设计应计算火荷载、雪荷载、风荷载。其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
(5)罩棚的抗震设计应按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8.2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8.2.1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1)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3.1.1、13.1.2条,承建加油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的相应资质。承建加油站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安装工程的相应资质。
2)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3.1.5条,加油站工程施工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需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有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的书面文件或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书面文件。
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3.1.8条,加油站施工应做好施工记录,其中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应有建设或监理单位代表确认签字。
4)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第13.8.1条,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工程交工验收。
5)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的第4.1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的第4.2条,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7)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应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操作规程。
9)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10)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11)按有关规定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对油品贮运设施、管道及加油站内建筑物、罩棚等进行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
12)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鞋、袜;禁止在爆炸场所穿、脱衣服物。
13)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更换泡沫、干粉。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14)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重点关注油品泄漏事故和油罐着火、爆炸等事故的预防和急救。
15)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8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16)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8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17)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88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1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88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企业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19)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88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20)按规范要求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和急救用品、设施。且企业应考虑为从业人员配备冬季室外操作和检修用的防寒用品。
8.2.2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
1.油品泄漏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一旦发生油品泄漏,首先阻止油品泄漏,并立即停止泄漏区周围一切可能产生明火或火花的作业,封闭泄漏区域,严禁无关人员及机动车辆进入泄漏区;
(2)油品如果扩散到非防爆场所,应严禁启闭任何电气设备或设施;
(3)处理油品泄漏事故的人员在现场工作时,不得将移动通讯设备、无线寻呼机以及摄像机、闪光灯等带入事故现场;
(4)处理事故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穿插不带铁钉的鞋、使用防爆工具。
2.防止爆炸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加油站起火爆炸的基本条件是有浓度合适的油气混合气与足够能量的火源,因此应尽可能防止泄漏、控制点火源;
3.防止静电的产生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1)油品贮运设施、管道及加油辅助工具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2)控制油品处于安全流速范围内,减少油品的飞溅,同时防止油品中夹入水分和气体;轻质油品的出油管的底端入油口应按规范要求接近贮罐底部;
(3)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鞋、袜;禁止在爆炸场所穿、脱衣服物;
(4)在设备进行装卸时,应禁止进行取样、检尺或测温等现场操作。
4.加油站消防器材的配备及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5.消防器材应由专业人员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企业应根据加油站的特点,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建议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8.2.3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
1)加油站设备、设施拆除及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工程资质。
2)从事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TSG Z6002的有关规定,取得与所从事的焊接工作相适应的焊工资格证。
3)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
4)企业和施工方应签订项目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施工企业在拆除油罐和管线作业施工前,应会同建设单位制定与站内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施工方案。
6)作业前,施工企业还应进行如下工作:
(1)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2)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3)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4)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5)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7)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5)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8)储罐和管线的拆除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拆除方案执行。
9)施工现场应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施工前应用警戒线和其它设施将施工区域进行有效得围挡隔离,并在站区进出口及围挡隔离装置上设置“施工禁止入内”类的警示标志。
10)拆除油罐之前,油罐所有接口必须采用法兰盲板封堵密封;与油罐相连接的所有管线断开、清洗并用法兰盲板封堵管口;电气线路、接地线路必须全部拆除断开;人孔井及罐区地面气体防爆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拆除前应清洗储罐。应用检测仪检测罐内油气浓度,不管是否超标都需要进行清洗。******再用检测仪检测罐内未注水空间的油气浓度,如果符合要求,即可进行切割拆除施工。
11)旧管线开挖前应对管线开口进行盲板封堵作业,封堵完成后作业人员应自管线露出地面的两端开始,沿出露的管线循序渐进,切忌随处乱挖蛮干。开挖时******禁止对管线本体进行撞击、刮擦、撬等危险作业行为。
12)人孔井内卸油、发油、透气管线的法兰短管全部断开。法兰短管拆除前,法兰下方应放置铝盆、铝桶盛接管内存油,防止污染地面及油品流散造成安全隐患。如发现螺栓锈死,可提前用少量柴油浸泡后拆除;如仍不能拆除,可采用手工锯缓慢切割螺栓,边切边浇水冷却,禁止用氧炔焰割刀切除。
13)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4)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的场所工作时,使用的照明工作灯应为12V,环境较干燥时电压不能超过36V,且均应为防爆灯具。
15)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审批,取得动火作业票.
16)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和防腐措施,非专业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电动工具和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使用前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
17)起重吊装机械操作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教育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
1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施焊或明火作业时,应采取隔离、吹净和化验检测等措施。
19)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特殊作业,在作业前均应进行相应审批,取得作业票。审批程序及应采取安全措施按《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的规定执行。
9安全评价结论
通过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改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工艺过程危险性分析,确定了本项目建成运行期间存在的主要危险。通过分析与评价,得出如下的评价结论:
1.该项目为改建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规划,本项目设备、设施与周边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要求,与周边设施间的相互影响处于可接受程度。因此,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
3.经过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储存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项目设计及建设应充分重视火灾、爆炸、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5.本项目拟采用的双层罐、双层管道,设置储罐液位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油气回收系统和双层罐、双层管道泄漏报警系统。采用国内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设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具有安全可靠性。
6.项目本次改建主要内容为双层罐(SF)、双层管道及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等。经现场勘查及查阅企业提供相关资料,本报告认为该站内利旧的设备、设施及建筑物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相关要求,满足安全运营条件。
7.本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结合加油站的实际情况对安全对策措施进行了补充,通过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建成后能够安全运行。
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销售分公司舒兰经营处吉舒加油站改建项目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后符合******有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可以满足安全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