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威士龙加油站新建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农安县威士龙加油站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赵柏刚
建设项目单位:农安县威士龙加油站
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刘玉玲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刘玉玲
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13756206669
2015年7月10日
1 编制说明
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建设项目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1 评价目的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事故率、***少损失和******的安全投资效益。安全评价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提高系统本质安全化程度;
2)实现全过程安全控制;
3)建立系统安全******方案、为决策提供依据;
4)为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
1.2 评价对象
本报告评价对象为农安县威士龙加油站新建项目。
1.3 安全验收评价范围
1.4安全评价工作经过
1.4.1 前期准备
1.4.2 安全评价
1.4.3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1.4.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1.5 安全验收评价程序
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安全评价工作的一般程序要求,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程序见图1.5-1。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安县威士龙加油站新建项目
承办单位:农安县威士龙加油站
项目地点:农安县华家镇华家站村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占地面积:1299m2
站房建筑面积:150.24m2
罩棚面积600m2(钢网架结构)
埋地油罐:4×30m³(柴油)、2×30m³(乙醇汽油); 加油机:2台单枪单油品和2台双枪单油品自吸泵加油机
经营品种:乙醇汽油、柴油和少量小包装润滑油
该加油站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埋地油罐采用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并设置了卸油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该加油站共有员工10人,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根据2015年5月29日******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该加油站取得了农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投资人姓名:赵柏刚。